【五进专栏】操作不慎引发火灾,拘留10日 | 牢记动火作业“六必须”→
2025-05-22 15:51:15 来源:应急管理部、法制进行时、中国消防等 责任编辑:郑正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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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北京市大兴区一在建工地发生火灾,员工董某某在进行防水施工时,因操作不当引发火灾,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经调查,工人董某某在楼顶南侧排水口进行防水维修作业过程中,使用丙烷喷枪对防水材料加热时,未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致使火焰高温反射引燃防火卷材上一层挤塑聚苯乙烯泡沫板从而引发火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因操作不当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人董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我在使用丙烷喷枪作业后,发现附近挤塑聚苯乙烯泡沫板着火了,赶紧使用灭火器进行处置,但是没有灭掉,结果火势就变大了。我要是把旁边的材料盖上,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董某某叙述。
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结合施工现场火灾防范工作,开展消防试验,模拟施工人员使用喷灯铺设防水卷材,周边可燃物没有及时清理,只见工人在铺设防水板时,因操作不当,使喷灯长时间高温烘烤防水材料,引燃防水层,随后火势扩大。“当前正值季节交替时期,很多建筑需要做防水施工。防水施工包括屋面防水、地下室防水、卫生间防水、外墙防水等。因其施工中可能动用明火和接触易燃材料,具有一定的安全风险,所以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新闻宣传科负责人刘丙涛说。
在安全管理中
凡是动用明火
或者可能产生火种的检修作业
都属于动火作业
作业现场熔融的金属火花
会到处飞溅
操作不慎
极易引发火灾或者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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