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南平市应急管理网 > 安全生产曝光台 > 正文

南平市应急管理局对福建省政和县言诚竹艺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5-03-24 15:54:00      来源:南平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郑正华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基本案情】

案由: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案件来源:执法检查 时间:2024.12.27 案件名称:福建省政和县言诚竹艺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案 当事人:福建省政和县言诚竹艺有限公司 电话15960986989 当事人基本情况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魏克辉 经营范围:竹木制品生产、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当事人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鹤林工业园区 案件基本情况:2024年12月27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福建省政和县言诚竹艺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有一套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没有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

【处理理由及结果】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10号)第9页,根据第十一条第(五)款,证明福建省政和县言诚竹艺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有一套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没有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判定为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企业在接到处罚告知书后,3日内未提出陈述或申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46条裁量阶次A的规定,决定给予福建省政和县言诚竹艺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

通过重大事故隐患的处罚,有效震慑企业,进一步提高同类型工贸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减少重大事故隐患的发生。



本网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