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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欧品轩竹木傢俬有限公司总经理厉*青未与粉仓清理外包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案公示

2022-08-12 22:19:26      来源:南平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陈艳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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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福建省欧品轩竹木傢俬有限公司总经理厉*青未与粉仓清理外包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案

厉*青,身份证号码:3422**************

处罚事由:2021年10月21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福建省欧品轩竹木傢俬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粉仓清理外包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南)应急罚〔2022〕3号

作出处罚的机构:南平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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