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四位一体” 为野生动物撑起“保护伞”
2021-10-22 16:52:1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俊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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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建瓯市检察院对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7件,提起诉讼6件,在有效打击犯罪的同时,也起到修复生态环境的作用。
诉前检察建议加强综合治理
建瓯市检察院通过在办案过程中针对性地提出诉前检察建议,以更好地实现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的双赢。
今年,建瓯市检察院在办理邹某某、陈某某等30多起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案中,发现犯罪分子通过客运汽车违法托运野生动物达1000多次,涉案金额达300多万元,给建瓯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造成重大影响。鉴于此,建瓯市检察院向交通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客运站非法托运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有效管理,并召开了“关于野生动物非法运输管理工作圆桌会议”,对4家客运企业宣讲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知识并督促其整改。此外,建瓯市检察院还与建瓯市交通运输局联合执法,对城区客运站、客运车辆进行突击检查。
近年来,建瓯市检察院严格按照最高检要求,针对履职中发现的行政监管漏洞或者执法不到位、不严格等问题,向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6份,行政机关均已整改到位。
加大法律宣传力度
为了进一步加大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宣传力度,建瓯市检察院在依托两级院“法律十进、百场宣讲”生态普法宣传小组的基础上,还联合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走进乡镇街道、村庄社区和大中小学,深入宣传相关法律规定和典型案例,重点宣传关于禁猎区、禁猎期的相关规定,教育引导广大公众拒绝食用野生动物、远离“野味”。
此外,还定制了符合群众喜好的宣传册子和宣传扇,提高宣传效果。同时,建瓯市检察院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方式丰富完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内容。通过加强宣传工作,有效达到增强公众法治观念和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努力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后,建瓯市检察院还将进一步加强立案监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提起公益诉讼等职能的履行,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积极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良好氛围。(范文婷 张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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