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调
2021-01-03 08:21:40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王俊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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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还担心养老金受疫情影响会推迟发放,没想到不仅准时发放,还提高了!”近日,年过花甲的建阳区莒口镇莒口村村民徐领妹早早到农商银行,领取了自己每月139.97元的养老金。 根据省上统一部署,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调。“这是‘十三五’以来,福建省第四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2016年的每人每月85元提高到目前的130元。”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政策实施,直接惠及了我市约44.9万60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 据介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累计缴满15年,且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无力参保县及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金和未参保高龄职工老年生活保障金的,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已将去年7月至11月基础养老金提高部分随去年12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一同补发到位。 (李祥 吴文嫱 吴建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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