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伐自家林木也不行!浦城法院巡回法庭进村“说法”
2020-08-31 18:03:4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练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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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讯 8月25日,浦城法院巡回法庭走进富岭镇前洋村,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并当庭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宁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9月,被告人宁某为筹措医疗费,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让妻子砍伐自家山场的杉木。2019年4月,宁某将砍下的杉木出售给他人,得木材款约3.3万元,后在装运杉木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宁某砍伐杉木的立木蓄积量达58.8186立方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宁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山场的林木,蓄积量达58.8186立方米,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被告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遂根据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徐帆丽 邱梦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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