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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男子中午喝酒晚上驾车 一查还是酒驾

2019-11-04 17:37:5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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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讯 我们常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有的人就理解为,喝酒后不宜立即开车,但只要休息一会儿,就可以开车上路了。近日,在邵武市区,一位男子也是抱着这样的想法,中午喝酒后,晚上驾驶摩托上路,没想到被交警查出酒驾,受到了处罚。


11月2日晚上9点半左右,邵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市区开展冬季夜查酒驾整治时,拦停了一辆三轮摩托车,民警发现摩托车驾驶员陈某脸色绯红,疑似喝了酒。面对执勤民警的询问,陈某承认自己中午喝了酒,但他觉得自己已经休息了了半天时间,驾驶摩托车应该没问题了。民警对他进行了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陈某每一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7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对陈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醒,由于个体差异,每个人对酒精吸收和分解的快慢不同,而在案件的处理中,执法部门判断一个驾驶人是否酒驾,是根据当事人体内的酒精含量来认定,与酒后间隔时间的长短没有必然联系。一般情况下,如果一次饮酒较多,24小时内都有可能测出酒驾,因此广大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黄义清 何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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