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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法院审结全省首例涉生态领域农村恶势力团伙案

2019-05-13 21:31:2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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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宣判现场

东南网讯 5月13日,随着法槌庄严敲响,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福建省首例涉生态领域农村恶势力团伙案件,在武夷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宣判,9名恶势力团伙成员和6名恶势力团伙外被告人受到法律的严惩。

被告人伍某华为了长期在武夷山市上梅乡茶景村、里江村、岭山村一带侵占林业资源、包揽工程,牟取非法利益,于2003年至2018年间,纠集被告人伍某威、周某、江某福、江某、彭某、曹某、游某、吴某形成相对固定的团伙,利用家族势力,称霸一方。该犯罪团伙多次实施故意毁坏财物、盗伐林木、滥伐林木、强迫交易、妨害作证、殴打他人、串通投标、非法运输林木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故意毁坏山场林木折立木蓄积量273立方米,盗伐山场阔叶树折立木蓄积量117立方米,滥伐山场林木折立木蓄积量2541立方米,强迫交易金额达204万元。

 

庭前会议

面对破坏武夷山生态环境的黑恶势力,要利剑出鞘,稳、准、狠打击。为确保该案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武夷山市法院调优配强力量组成合议庭,聚力攻坚。合议庭庭前对65本案卷进行阅卷,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鉴定意见等每一份证据材料一一审阅。及时召开庭前会议听取控辩双方意见,进行证据交换、梳理,归纳争议事实与证据,为开庭做好充分准备。庭审历时2天,庭审笔录达277页19万字。合议庭在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力惩处违法犯罪。

法院宣判现场

依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对伍某华等9人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故意毁坏财物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强迫交易罪、妨害作证罪判处伍某华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250000元,其他8名恶势力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十年不等,并处罚金。恶势力团伙外被告人伍某春、胡某等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

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对于武夷山,尤为是。武夷山市法院充分履行审判职责,全力维护生态安全,此次依法审结伍某华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案,有力铲除了生态领域的恶势力犯罪土壤,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武夷大地一方绿水青山,还人民群众一个风清气正。(图/彭林 文/李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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