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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入全面普查阶段

2018-09-01 03:21:35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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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南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入全面普查阶段。这是近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的。

据了解,全国污染源普查每10年一次,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于2007年至2009年开展。经过10年的发展,我国污染源的类型、分布、规模,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亟需重新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地调查。因此,国务院决定于201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林茂介绍,开展我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摸清我市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既是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务院的整体部署,也是我市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客观需求。林茂说:“治污要治本,治本要清源,搞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有助于将我市建设成为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南平。”

“污染源普查利国利民利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是企业法定责任和应尽义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应配合做好本区域普查工作,重点排污单位、社会组织等应按照相应职责做好普查的配合工作。”市普查办综合组组长林琳告诉记者,按照依法普查原则,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将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据介绍,本次污染源普查分为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全面普查、总结发布等阶段。2017年,我市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2018年上半年,对全市辖区内3万余家排污单位进行逐一筛查,完成清查建库工作,当前即将进入全面普查阶段。林琳告诉记者,根据我市前期清查建立的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将对全市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锅炉及入河(海)排污口等领域共计8000多个清查对象进行全面普查。“我们将对清查对象开展入户调查,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通过数据审核、数据汇总、质量核查与评估、建立数据库等工作,为准确判断我市环境形势、优化产业结构、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提供依据。”

据悉,根据南平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我市全面普查阶段从今年9月开始,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普查建库工作,在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工作。(汤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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