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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在庭外 司法有温度

2018-03-05 08:26:4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郑正华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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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讯(福建日报记者 吴柳滔 通讯员 邓忠卫 李芳杰)“红姨,祝您元宵节快乐……”2日,武夷山市12岁的小婷(化名)用妈妈的手机,给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少年和家事审判庭庭长刘红打电话。小婷并不是案件的当事人,怎么会认识法官,并且这么亲热呢?实际上,随着建阳法院家事审判机制改革和司法服务的延伸,像小婷这样受益于刘红及其团队的未成年人越来越多。

少年事、家务事,拢到一起

一般来说,离婚等家事案件归民事庭审理。然而,涉婚姻类家事案件,大都涉及未成年人。

刘红法官从2008年开始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她认识到,未成年人犯罪或受害的背后,往往都存在家庭问题;而家事案件如果处理不妥,十分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

2015年,建阳法院民事庭成立家事审判合议庭。2017年10月,该院创新审判机制,将少年庭更名为“少年和家事审判庭”,承接了民事庭家事审判合议庭的业务。“每年有200多件家事案件从民事庭挪过来,加上一些涉未成年人案件,这就是我一年的工作量。”刘红告诉记者。

于是,建阳法院的家事案件审理流程有了诸多不同。

去年10月,市民颜先生起诉,要求与徐女士离婚。由于双方分居多年,没有感情基础,没有经济纠纷,如果采用过去的审理方式,可能民事庭几天内就能判决离婚。但现在由少年和家事审判庭来处理,程序和结果就完全不同了。

颜先生与徐女士有个7岁的儿子,在刘红眼里,如何保护好他,是该案的核心问题。刘红花了2个月时间,做了大量庭外工作。最终促使当事双方协议离婚,徐女士得到了儿子的监护权,也确保了颜先生的探视权。徐女士还解决了因为离婚产生的心理问题,加入建阳区志愿者协会阳光志愿者服务队。


会当着孩子的面争吵吗?

“你们会当着孩子的面争吵吗?”这是刘红在处理家事案件时一定会问的问题。

建阳法院少年和家事审判庭在处理案件时,以化解矛盾为主,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以修复孩子的成长环境为目标。

文章开头提到的“小婷”,是刘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当中涉及的孩子。小婷的父亲王先生、母亲夏女士是建阳人。前几年,夏女士去武夷山市打工,但王先生只愿在乡下守着山田。于是,小婷被妈妈带到武夷山市读小学,一年只与爸爸见一两次面。分居多年后,夏女士提出离婚,但王先生不肯离。夏女士曾向建阳法院起诉离婚,但民事庭判决不准离。2017年,夏女士再一次起诉离婚,案件由少年和家事审判庭审理。

刘红前往武夷山市找小婷了解情况。为了保护小婷的隐私,她特意乘坐没有警车标识的汽车,不通知校方,等到放学后,由夏女士领着女儿前来,在一家茶馆见面。刘红拥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在她的引导下,小婷抱着她放声大哭。2017年底,刘红综合考虑,判决夏女士与王先生离婚,小婷的监护权属于夏女士。她还委托武夷山志愿者杨先生,关心小婷的学习和生活,让学校的孩子们知道小婷有个“舅舅”,不敢欺负她。今年春节期间,杨先生给小婷买了衣服作为新年礼物,小婷日渐开朗起来。

“入户走访、心理咨询、志愿帮扶,是我们庭特有的办案方式,判决一个离婚案很简单,但一切要以保护孩子为前提,所以我们的司法服务要延伸,案件以外,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刘红说。

案件当事人成为志愿者

不仅一些案件中涉及的孩子,建阳许多志愿者也亲切地称刘红为“红姨”。除了法官、心理咨询师以外,她还有个身份是志愿者。

少年和家事审判庭除了一名擅长调解的退休返聘法官,只有刘红一名审理法官。而少年和家事案件,大量的工作在法庭之外。

早在2008年,刘红就组建了建阳法院少年庭阳光志愿队。2014年,该志愿队更名为南平市建阳区志愿者协会阳光志愿服务队,刘红任队长。服务队现有注册志愿者300多人,其中有10多名心理咨询师、6名社工。多年来,这支队伍凭借心理卫生、法律教育等专业技能,开展了许多心理援助、医疗救助、帮扶助困等活动。

2017年9月,建阳法院联合建阳区润泽社工服务站、阳光志愿服务队共同搭建“阳光·心苑”司法社工服务驿站,采用“法官+社工+志愿者”的方式,利用各类社会资源,为失足青少年、家事案件当事人等提供心理辅导、帮扶助困、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

2017年11月开始,建阳法院整合社会资源,开办“公益心课堂”,请来心理咨询师,对志愿者、家事案件当事人等进行培训,已经开展4期。“有不少案件当事人对我说,案件了结了,通过志愿者的帮助,心结也解开了。一些案件当事人还加入我们的志愿者队伍。”刘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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