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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浙两省环保部门共建涉水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

2017-12-28 16:54:1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俊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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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水十条,切实推进闽浙交界区域的水环境整治,保持和改善松溪河的水环境质量。近日,松溪县环保局、庆元县环保局联合印发了进一步加强闽浙交界岩下断面上游涉水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主要包含3项内容:一是建立环境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双方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及时通报上、下游的环境质量,针对联合治污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二是定期评估沿河工业企业、工业聚集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三是双方按照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进一步细化环境准入要求,严格环境准入标准,开展重大项目入驻会商。严格控制高耗能、重污染产业的发展,凡不符合环境功能区准入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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