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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严惩涉环保案件“老赖”

2017-11-29 16:53:0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俊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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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讯(通讯员 赖德斌)近日,顺昌县环保局联合县法院,依法对该县某猪场业主何某逾期未交罚款的行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也是顺昌县首例针对违法企业逾期未交罚款案件强制执行的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有效震慑了对环境污染行为存在侥幸心理的企业和个人,让环境监管体制的落实由被动参与到主动跟进又迈进了一步。

据顺昌县环保局的工作人员介绍,今年3月份,该局在对全县猪场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埔上镇口前村何某的猪场存在着配套环保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对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很大程度上的影响。经该局案件审查会研究决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一方面要求全面整改;另一方面处以5万元罚款。并及时向猪场业主何某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告知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需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后每日将按罚款数额的3%加以处罚。然而,该猪场业主何某却无视处罚决定,超期数月仍未见其履行义务。期间,顺昌县环保局的执法人员多次交涉,督促其缴纳罚款,何某却以各种理由百般推诿拖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何某的滞纳金额已累计与本金对等,顺昌县环保局依法对何某另行加处罚款5万元,共计10万元。并按照法定程序将该案件移交给顺昌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顺昌县法院已受理该案件,下达了强制执行裁定书。目前,何某已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行为,正在积极配合法院履行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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