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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贷款机制 助力精准扶贫

2017-10-27 15:58:2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郑正华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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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讯(通讯员 王彩红)根据《福建省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自7月1日开始,扶贫小额贷款主体仅限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延平区实际情况,区委、区政府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机制,积极破解扶贫小额贷款发放难题,实现了既能确保资金安全、又能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效增加收入、还能提高小额贷款贫困户覆盖率目标。

新机制自8月底开展到目前一个多月时间,全区符合条件、有参与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达950户,新增贷款建档立卡贫困户704户3525万元,扶贫小额贷款累计发放4861.5万元,超额完成2017年度省、市下达的贷款任务数(2400万元);覆盖率达52%,突破省、市要求覆盖率20%以上的目标,很好地实现了精准普惠。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出台实施方案,提高小额贷款普惠面。区委、区政府研究出台了《延平区提高贫困户小额贷款覆盖率工作方案》,明确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有正常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符合法定贷款年龄(18-60周岁)、有参与合作经营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申请扶贫小额贷款资金5万元,贷款期限3年。并以合作经营的方式将扶贫小额担保贷款资金委托区属国有企业或龙头企业管理使用,区属国有企业或龙头企业给予贫困户固定分红,规定全年分红不低于当年低保线标准(2017年为3750元)。二是突出机制创新,明确贷款主体,降低小额贷款风险性。新机制实施前期,区委、区政府组织财政、农业、扶贫等部门单位,对全区区属国有企业及龙头企业从经营规模、经营效益、企业信用、资金安全等方面进行摸底,开展综合筛选比较,最终确定区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先行作为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扶贫小额贷款的合作企业,从而有效保障了小额贷款资金的安全。三是突出靠前服务,简化办理手续,提升小额贷款覆盖率。区、镇、村三级部门协同配合,分工合作,采取进村入户“一站式”服务。由乡镇扶贫办负责将贫困户《申请扶贫小额贷款担保申请书》、《合作经营授权管理协议书》及合作银行所需材料一次性交由贫困户签字确认,简化业务受理手续,做到现场申请,现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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