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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敲警钟 确保过“廉节” 市纪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7-09-26 07:58:50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王江江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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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中秋”两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市纪委将近期查处的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南平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原总经理徐本旺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徐本旺(2015年11月退休)以考察的名义,跟团前往内蒙古、云南旅游,公款报销旅游费用共计10267.9元。同时,徐本旺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徐本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建阳区麻沙镇长坪村党支部书记周国林、村委会主任郑福忠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至2015年,周国林、郑福忠与时任麻沙镇长坪村“两委”成员研究,违规支付村集体超限额接待费、购买土特产费用共计220345元。周国林、郑福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相关人员退赔违纪款项。

建瓯市教育条件装备站站长黄鹤华、教育印刷厂厂长许鹏翔违规购买超市购物卡问题。2014年至2016年,黄鹤华与许鹏翔商议,以购买打印纸的名义,先后三次购买超市购物卡共计33300元,作为节日福利,发放给建瓯市教育条件装备站、教育印刷厂工作人员。黄鹤华、许鹏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相关人员退赔违纪款项。

光泽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祥铭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10月,蔡祥铭在光泽县某酒店为女儿举办婚庆,违规邀请本单位下属工作人员,并收受礼金1900元。蔡祥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松溪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察员黄宗旺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2月至10月,黄宗旺多次违规使用本单位公车油卡为其私车加油,共计1354.83元。黄宗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县环保局副主任科员林诗德作为分管领导,因监管失察受到通报批评。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四年多来,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顶风违纪,触碰纪律红线。上述五起问题中,有的借考察之名公款旅游;有的借工作之需公款吃喝;有的巧立名目违规发放福利;有的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下属工作人员礼金;有的借机揩“油”用公车油卡给私车加油。市纪委表示,这些违纪行为,滥用公权,谋取私利,必须严肃处理。

市纪委提醒,“国庆”“中秋”将至,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提前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向党的十九大交上合格答卷。 (南季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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