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东游司法所快速调解意外死亡赔偿纠纷
2017-08-21 15:15:4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俊杰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
2017年8月14日13时45分左右,彭某在东游镇东游村后门山周某家装修第五层房屋时不慎意外坠楼死亡。 事件发生后,东游镇综治办、司法所及村干部第一时间介入调解。工作人员首先稳定家属情绪,并向房东和当时在场人员了解案情,而后展开调解工作。调解中,工作人员认真向双方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根据规定对赔偿标准进行了讲解,双方均表示愿意在法律框架内调解。经过工作人员几个小时的劝导、协商,终于在当晚22时签定赔偿调解协议,由周某一次性赔偿彭某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壹拾叁万元,并当场支付3万元,余款待尸体火化下葬后支付,这场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潘水高 谢伟明)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