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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红姨” ——建阳区法院少年庭庭长刘红工作素描

2017-07-17 08:57:42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王俊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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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中午12点半,记者在建阳区法院见到少年庭庭长刘红时,刘红还在调解室为一起少年审判的案件努力做双方家长的工作。经过近一个月的努力,原告和被告的家长终于在大部分的调解内容上达成谅解意见。这让刘红感到很高兴,一起原本要针锋相对,法庭上见高下的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的案件,能够庭外和解,把对未成年的伤害降到最低,这是最好的结果。

“哎呀!幸亏我穿的是运动鞋,要不然刚才就在楼梯上摔一跤了。”刘红兴匆匆地拿着一叠案件材料小跑进来,双方家长在调解意见书上签完字,临走的时候仍不停地对刘红说着感谢的话。原告告诉记者:“是她的热情和真诚让我们一家人感动,只要能够对孩子好,将来让他能够重新做人,成为社会有用人才,我们愿意谅解。”

这样忙碌的上午,对于刘红来说是最为平常的一天。刘红在建阳法院工作近30年,从事少年审判工作15年。她瘦小精干,工作细致认真又不失亲和力。因此,许多孩子和家长都喜欢称呼她为“红姨”而不是“刘法官”。

“法律是庄严而公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过失足少年犯罪受到法律的惩处不免让人心痛,难道他们真的不能改过自新,将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吗!”多年的少年审判经验让刘红知道,那些犯了错的孩子需要得到社会和家人的关心和帮助,相比法律的惩处,让孩子感受到温暖,帮助他们从思想和行为上改变显得更为重要。

“没有哪个孩子是天生的坏孩子,帮助失足少年走上正轨,不论是对家庭还是社会都是意义重大的事情。”每接触一个未成年人的审判案件,刘红都要走访入户,跟孩子的家人、老师、同学、朋友了解情况,找出问题根源。对于刘红来说,走访了解的过程也是一个自我思考和教育的过程。

为此,刘红在探索少年审判工作经验的同时,2011年成立了阳光志愿者服务队,主动对接建阳区团委、关工委等部门,开展未成年人帮扶工作。多年来,经刘红办理的少年审判案件不计其数,法庭之外,更多的是刘红和志愿者的关心和帮助,许多重新走上社会完成学业,好好工作的孩子都主动跟她联系,成为好朋友,好伙伴。

“红姨,我现在厦门找到一份酒店管理的工作,跟同事们都相处得很好,上个月还拿到了满勤奖。”

“红姨,我想去参军,持枪站岗,报效祖国。”

“红姨,我今天作业没完成被老师批评了,有点难过,以后一定按时完成作业,不辜负您对我的期望。”

……

刘红给记者翻开微信朋友圈,她说,每一次看到这些孩子的留言都很欣慰,说明孩子们把她当成了知心朋友。2016年,刘红被评为“福建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少年审判工作对于个人和社会意义重大。刘红在多年的少年审判过程中,用真情和汗水感动着每一个家庭,让“红姨”的印象深入孩子们的心灵。她在实践一名法官职责的同时,更用温情和感动诠释着法律的人间大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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