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及时地研究、协商和解决劳动关系中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12月8日上午,华桥司法所积极参与到乡劳动保障所与工会联合举办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座谈会。 座谈会上,司法所所长指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应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到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要妥善协调劳资双方利益关系;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指导、帮助和督促企业健全劳动合同、集体协商和职代会等规范劳动关系的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危晓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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