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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公路分局路产路权所开展“12·4”法制宣传

2016-12-05 15:55:3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练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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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周日上午,浦城公路分局路产路权所所长郑需禄就带领路产路权所全体路政员到浦城县方志敏广场上,参加由浦城县委宣传部、司法局联合组织的法院、公安、民政、信访、公路、综治、药监等20多个部门加入的“12·4”法制宣传活动。

在活动中,路政人员设置公路法规咨询服务点、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投诉,活动刚开始,就吸引了大量的现场群众,宣传人员一边给大家分发各类宣传资料,一边不停向大家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公路相方面的法律常识、安全知识,解答大家提出的各类咨询和问题。宣传过程中我们遇到了一位来自浦城县水北街镇新桥村民易长华的咨询,他说:“我和母亲分别住在公路两边的村庄,但是村庄的另一边没有自来水,母亲年岁已高,腿脚不便,每次用水都要用水桶挑水,非常不方便,我想在公路下面埋根水管,解决用水问题。”在了解易长华的情况后,我们路政人员林必胜给他分发了印发的宣传小册子,耐心的向他解释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您可以到我们公路局路政窗口提出申请,提交一次性告知单上的申请材料,我们单位会为您依法办理审批。”

在宣传过程中,县领导吴斌、凌建军在司法局长周建平的引导下,来到浦城路产路权所的咨询台前,指导并详细询问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公路法规宣传情况,对浦城公路分局路产路权所一直以来有关公路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和路政执法工作均给予肯定。

此次活动,累计出动宣传车辆2台,制作大型宣传横幅1条,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提供义务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在全县上下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有力推进了“法治浦城,和谐公路”建设。(范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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