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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贷款存风险,女学生贷八千却陷二十万债务

2016-09-23 15:34:3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练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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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筹学费,女大学生小林向网络借贷平台贷款8000元学费。后她又以贷还贷,向多个网络借贷平台借款,结果高额利息的“雪球”越滚越大,使她陷入20万元的债务危机。9月22日,小林无奈向延平警方求助。

今年年初,在延平读大学的女学生小林不慎将自己的8000元学费弄丢。因为害怕父母责怪,小林选择将事情瞒下,并向网络借贷平台贷款。

贷款办下后,小林将贷款分为二十四期偿还,每个月还300多元。原以为这些贷款可以靠平时打零工偿还,但事与愿违,小林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兼职。因为没钱还贷款,小林开始向多家网络借贷平台贷款,所获贷款一部分用于偿还债务,一部分用于生活开销。

这样借东家还西家的做法维持了半年多后,小林已记不清借款的总额有多少,但后期每周高达百分之三十的利息已经让小林喘不过气来。经她初略统计,连本带利的金额可能已经高达近20万元。9月22日,小林无奈向延平警方求助。

由于小林的情况属于民事借贷,民警只能告诉小林,尽快告知学校和家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警方提示:学生在校期间遇到困难需要资金时,应通过合法渠道筹借或向校方反映,尽量避免向不熟悉的第三方借贷,一旦遇到纠纷,势必会影响自身的学业和生活。同时,我们也建议校方和有关部门对学生进行合理的引导。

那么向在读的学生借款的网络平台是否合法?为此,南平电视台记者也向律师进行了咨询了解。

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律师 何炜:网络公司这种向学生放贷,并收取高额利息的行为,有可能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首先,网络公司可能不具有放贷的资质,这种向学生放贷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对于金融管理的规定。其次,学生有可能年龄不满18周岁,那么这些网络公司向未成年人出借的行为也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最后,很显然网络平台出借给学生的利息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高利率标准,不受法律保护。但不是说所借的钱不需要还了,而是说超过法律规定之外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陈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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