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通报3起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6-07-14 11:08:3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杨斯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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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14日讯 据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日前,福建省延平区纪委通报3起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1、延平区物价局局长(兼任延平区江南新区炉下片区工业平台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吴如翠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6年2月,吴如翠多次违规使用延平区江南新区炉下片区工业平台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务车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吴如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延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黄孙龙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6年3月24日上午,延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务车辆在沿途接单位工作人员上班时,黄孙龙将妻子、儿子带上,顺便送孩子上学。黄孙龙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延平区畜牧兽医水产局聘用制驾驶员杨杰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月4日,杨杰在请假期间私自使用备用钥匙驾驶公务车辆办私事。区畜牧兽医水产局解除与杨杰的劳动合同,给予管理公车不到位的局办公室副主任余海林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牢记纪律和规矩是不可触碰的红线,严格按照纪律和规矩约束、规范自己言行。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要举一反三,向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有关纪律和规矩,严格落实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定点停放和节假日封存等各项制度规定,坚决防范和杜绝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违规使用公车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要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把尺子执纪到底、一寸不让。要瞪大眼睛、伸长耳朵,及时发现、严肃查处当前“四风”方面违规违纪的行为。要继续紧盯重要节点,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持续保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高压态势,驰而不息整治“四风”问题,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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