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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下碓村被指截留村民复垦费 回应称是作为公益开支

2016-07-04 15:33:4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杨斯羽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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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盛甫家承包的水田已经复垦完成

东南网南平7月4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近日,东南网《直通屏山》栏目收到南平建瓯市徐墩镇下碓村村民潘盛甫反映,2010年,高铁建瓯段施工临时占用了他家承包的鱼塘和水田,作为弃土场和施工平台等,但高铁建设完工后,下碓村村委会迟迟没有组织对鱼塘和水田进行复垦,潘盛甫自行复垦后当地村委会截留了部分的复垦费,当地回应称,提取的费用由该村民小组作为公益事业的开支。【留言详情】

据潘盛甫反映,2012年,合福高铁建瓯段施工需要,临时征用下碓村委会所有的129.4684亩土地,作为施工平台、弃土场等,他承包经营的鱼塘7.95亩、水田4.435亩也在被临时征用的范围内。施工单位通过建瓯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建瓯市徐墩镇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先后向他支付了租金、青苗补偿费62260元。

潘盛甫说,2013年7月,高铁建设完工后,施工单位将潘盛甫的7.95亩鱼塘和4.36亩水田的复垦费共387109元支付给了第三方,后面转到了建瓯市徐墩镇下碓村村委会,不过,从2013年10月到现在,潘盛甫只收到210607.2元的复垦费,还有176501.8元没有转交给他,村委会要求每亩地扣留10000元的复垦费。

潘盛甫告诉记者,为了尽快恢复生产,只能到处借钱将鱼塘和水田复垦完成,现在已投入农业生产,希望相关部门能查处建瓯市徐墩镇下碓村委会截留的复垦费。

“我们一家主要的经济来源都靠养殖,鱼塘和水田一直荒废对我们影响很大,前几年找村委会里要求复垦,但村委会一直没有行动,去年只能自己筹钱进行了复垦。”潘盛甫认为村委会对每亩地扣留10000元的复垦费并不合理,如果当初村委会能统一进行复垦,他也不会向村委会要复垦费。

针对潘盛甫反映的问题,徐墩镇镇政府向东南网回函称,2012年,在合福高铁建瓯段征用下碓村委会土地之时,潘盛甫所在的高塘村民小组召开户代表会议并形成书面报号告向村委会报备,针对水田的补偿确定了分配方案:青苗补偿费和安置费归承包人所有;土地补偿费归村民小组集体所有;被征地农户在下一轮农田承包享受本小组其它村民一样的权力,参加水田承包。

回函中提到,合福高铁临时用地的费用(含青苗、租金、复垦费)与永久性征地的标准一致,村民要求临时用地也要与永久性征地一样按每亩10000元的标准提取相应的款项返还给村民小组。绝大多数被证用临时用地的村民同意提取,并要求村委会将复垦工作交给村民自行复垦。

据介绍,潘盛甫承包经营的鱼塘7.95亩的土地复垦费为289539元、水田4.435亩的土地复垦费为97570元,合计387109元。2015年5月,潘盛甫领取了210607.2元,尚有176501.8元未领取。按上述规定,按每亩10000元的标准应当提留潘盛甫的复垦费共计123850元,下碓村委会已将该款拨付给高塘村民小组,由该村民小组作为公益事业的开支。剩余的52651.80元,下碓村委会已于2016年1月统一制表,并通知潘盛甫前来领取,但潘盛甫至今未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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