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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司法保护力度不减 打击力度加大

2016-06-03 18:19:0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杨斯羽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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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本网记者 杨斯羽)6月3日下午,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法院一楼诉讼服务中心新闻发布室召开了南平市法院生态司法保护情况新闻通气会,会上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庭庭长刘斌介绍了今年以来南平市法院生态司法保护的情况。

 今年以来,南平市法院倡导绿色先行的司法理念,坚持“惩治·修复·联防”的三位一体生态司法模式,因地制宜开展“一院一品”生态司法品牌创建,进一步扩大普法效应。1-5月,全市法院一审审结涉生态环境刑事、民事、行政和非诉执行案件201件。其中,刑事案件83件121人;民事案件80件,调解撤诉33件,调撤率为41.3%;行政案件34件;审结非诉执行案件4件。从审判实践来看呈现出了案件受理数下降、行政纠纷增多、部分犯罪逐年增加的三大特点。

 会上刘斌庭长介绍了对于今后的生态司法审判市法院的主要做法是:一、严惩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打击涉生态资源犯罪,采取公开宣判、庭审直播、巡回审理等方式,扩大惩治犯罪的震慑力和打击效果。加大罚金等财产刑适用力度,对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案件的相关企业和责任人员处以高额罚金,提高犯罪成本。

 二、拓展生态修复。在完善“复绿补种”机制基础上,将恢复性司法拓展到林业以外的其他生态领域,采取寻找替代水源、增殖放流等方式修复受损生态,70%以上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借助智力支持,聘请43名咨询委员会委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和特邀调解员,参与审理生态案件近百件,调撤率21%。筹建生态基金,市中院已起草《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草案)》,拟报市政府牵头设立。

 三、注重纠纷化解。加强诉前化解,从诉前向诉中、判后各个环节延伸,诉前化解涉生态纠纷56件。建立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互动机制,加强与林业、环保、国土、水利等部门协调配合。在重点林区、景区、矿区、保护区设立生态巡回法庭、巡回办案点,利用节假日、休息日、农闲时间等开展巡回办案活动,做到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方便群众诉讼。

刘斌庭长表示,案件受理下降很大程度归功于有关部门对于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以及群众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同时也和各媒体及有关部门宣传力度的加大分不开,希望今后生态司法中各方一齐发力,共同完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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