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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三中举行迎考心理健康周活动

2016-06-02 08:04:17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杨斯羽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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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中考高考在即,为了让学生们有一个健康的心态迎接人生的大考,5月23日至27日,浦城县第三中学举办了以“阳光心语、健康成长”为主题的“5.25”心理健康周系列活动,具体包括: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心理电影的赏与析、心愿墙的征集、国旗下的演讲、中考高考考生的考前团体辅导、“525”心理美文广播专场等等。

通过展板的宣传,学生们进一步了解心理咨询的相关知识,勇敢走进心理咨询室;通过心愿墙的征集与展出,展现出了学子们的美好心愿;通过心理美文的“525”广播专场,“心语”社团的学生们为三中学子们呈现了一场广播盛宴……

活动中,初三、高三的应考学子们还参加了心理健康教师的考前团体辅导,学会了实用的应试技巧之后,许多学生纷纷表示没有以前那么焦虑紧张了,感觉轻松了。

(祝莉斯 徐培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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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高考是《刑法修改案九》生效后首场统一高考,以下行为将受到刑法处罚!

罪名:组织考试作弊罪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罪名: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罪名:代替考试罪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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