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法院验收“补植复绿”成果
2016-05-02 09:00:38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杨斯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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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4月21日,政和县法院生态资源庭到大岭村 “四合一”之“珍贵树种补植复绿”基地进行验收工作。 2015年4月13日,政和商人何某辉非法收购滥伐原木材积36立方米的杉木。同年11月18日,政和县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40000元,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关于建设“四合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责令其在2016年4 月30 日前完成在“珍贵树种补植复绿”基地补植5公分以上银杏树100株。截至目前,该项复植补绿工作已经全部完成,补种的银杏树全部成活且长势良好。 (曾小丽 袁玉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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