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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让人忧 如何辨别舌尖上的“毒”

2015-03-30 08:48:48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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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上叫卖的白亮好看的豆芽、叫人垂涎欲滴的鸡腿、金黄透亮的猪肉皮……这些在日常生活中到处可见、可食的舌尖上的食物,谁能想到它们竟是用“毒”制出来的。

3月24日,记者从政和县人民法院获悉,政和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从2013年的空白突升至2014年的5件。犯罪分子如何用“毒”?舌尖上的“毒”有哪些危害?记者采集了其中几个案例,借此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注意辨别,不法商家也莫存侥幸之心,否则终难逃法网。

舌尖之毒一 买卖病死冷冻鸡

非法采购病死、死因不明的冰冻鸡17万余只,并加工制成鸡制品销往市场。2014年8月19日,政和男子谢某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2万元。

“我知道是病死鸡,不然也不会有这个价。”2013年10月15日,谢某在北京被民警抓获归案。谢某交代,他在政和县开了一家食品有限公司,他听说病死鸡比较便宜后,便开始向江苏省的佘某(已判刑)购买死因不明或病死鸡的冷冻鸡,每只鸡以5元至6元不等的价格购入,谢某共花了87.7万余元,买了17万余只的冷冻鸡。

谢某从佘某处购买死鸡后,加工成鸡腿、鸡翅等食品,陆续销往市场。其中大部分销往福州某批发市场和晋江某食品商行,一小部分通过政和县城的经销商销往某超市及其他小店铺。

舌尖之毒二 工业双氧水漂白猪肉皮

一个装有工业双氧水的塑料大桶浸泡着大量肉皮,当执法人员用手碰触肉皮后,手指不一会就被腐蚀成白色的。这是2014年8月29日,政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政和一个食品加工黑窝点经历的事情。

经查,该加工厂是一家无照的地下加工窝点,据加工点的业主吕某交代,2014年1月份,他在政和县某乡村搭盖了一厂房开始加工猪肉皮。为了卖相好,他用工业用的双氧水漂白猪肉皮,晒干油炸后,以每斤12元的价格售出。

当天,工作人员当场查获漂白的猪肉皮121.4公斤,经检验,扣押的猪肉皮上残留有大量的过氧化氢。

今年2月4日,政和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法官提醒:工业双氧水有强烈腐蚀性,其中含有多种有毒物质,食用后可能引起肝、肾疾病。

舌尖之毒三 工业硫磺熏烤笋干

为了让生产的笋干不易变质,卖相更好,政和县的陈某用工业硫磺对笋干进行熏烤。2014年12月26日,陈某因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0元。

2014年7月24日,政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便对政和县城关某砖木结构的老房子进行检查,执法人员一打开老房子的门,一股刺激气味便往鼻子里钻,只见一堆用白色塑料布罩着的笋干,正在用硫磺熏烤,掀开塑料布的一角,一股浓烟和硫磺味,刺激得人直打喷嚏、掉眼泪。

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并扣押笋干3549公斤,其中经工业硫磺熏烤的笋干2967.1公斤,价值人民币29899元。

法官提醒:工业硫磺按食品生产规定,是不允许用在食品中的,因工业硫磺是以石油炼气、天然气或硫磺铁矿制得,含较多有毒重金属,人如果食用工业硫磺熏蒸的食品,可能严重中毒。

舌尖之毒四 “无根水”泡制”毒豆芽”

为了让豆芽长得更快,发得更多,政和男子邱某,从外地购进含有激素的“无根水”,制作“毒豆芽”,豆芽并未售出,却招来牢狱之灾。2013年底,山东的卖家因制售“毒豆芽”被警方抓获,邱某也随之在政和落网。

案发后,公安局当即传唤邱某,将他作坊里的豆芽扣押并提取送检,在他的豆芽里并未发现有毒物质超标。

经调查,2013年1月15日,邱某向山东的高某购买了四瓶共约4700克的AB粉水剂,用于生产豆芽。制作了两次后,他发现豆芽会腐烂,便未继续使用“无根水”,腐烂的豆芽也并未出售。

AB粉水又称“无根水”,是能使豆芽长得更快、更多的农药,对人体有致癌、致畸形的副作用。因此用“无根水”发的豆芽,也称为“毒豆芽”。

虽然邱某购买AB粉水用于生产豆芽,因豆芽腐烂未出售,但因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为选择性罪名,且是行为犯,故法院认定邱某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政和县人民法院刘尔华院长表示:“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我们将始终对食品安全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生产有毒、有害食品,严惩不法商家和犯罪分子。”(林李冰 叶李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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