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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5-02-11 11:43:2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邓忠卫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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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委办〔2014〕96号

转发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

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安委会,武夷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14〕7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16日

抄送:省政府安委办,市政府办,葛晓华副市长,谢金润副秘书长,各县(市、区)政府安委办。

南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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