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南平频道 > 南平民生 > 正文

受贿包庇“两违”浦城一干部获刑

2014-08-20 10:17:0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8月2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陈金英 李婷)浦城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原副大队长周某和,在任职期间包庇“两违”收受钱财。今年5月30日,浦城县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周某和提起公诉。日前,县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没收赃款人民币22.5万元。

据了解,2010年至2013年期间,周某和利用职务便利,为浦城县多名违建户在违法建屋、建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此,周某和先后多次非法收受辖区内违建户及其他请托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22.5万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