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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产权“缩水”引纠纷,责任谁来当?

2014-05-22 16:12:0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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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22日讯(记者 林张清 吴杨珠)邵武网友张先生投诉称:他购买方远集团邵武市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新天地·领域"楼盘的一间店面,土地使用证较购房合同土地使用期限"缩水"30年,他认为开发商误导消费者,存在商业欺诈嫌疑。2013年12月11日、2014年3月24日,本网对此做了两次报道。21日,本网记者继续对此事进行采访。

业主:土地使用年限"缩水"30年

据了解, 除张先生外,购买"新天地·领域"店面的业主有160多户,目前,已有20多位业主表示无法接受房产土地使用年限"缩水"30年,要求开发商退还“缩水30”对应的购房款项,并坚决维权。

业主过先生说,为了购置店面,也花了较长时间比较,因为新天地公司的销售人员宣称:"新天地·领域"的店面拥有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这让他下定了决心。并且,他于一年前购买了新天地公司开发的另一小区"水调歌头"的店面,该店面取得了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

过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他"水调歌头"店面的土地证原件,土地证显示,使用年限为70年。记者发现,这本土地证与网友张先生的土地证不同之处在于,过先生的"水调歌头"店面土地用途为"住宅",张先生的"新天地·领域"店面土地用途为"商业",所以,"新天地·领域"店面的土地使用年限比"水调歌头"少30年。

张先生已经于去年办好了土地证,只得到40年土地使用权,过先生等20多名业主则因故未能办理土地证,邵武市国土局答复称,"新天地·领域"的店面只能办理40年使用权的土地证。

开发商:70年是对总地块年限的描述,使用的是格式合同

对于张先生、过先生等人关于土地使用权缩水30年的投诉,方远集团邵武市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帅秋英告诉记者,与张先生等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使用的是统一的格式合同,购房合同中有关土地使用年限的70年的书写是针对新天地·领域小区69411平方米土地使用情况的总体表述,并非指张先生业主的店面土地。她说:"领域整块地是商住性质,所以合同里面写的是70年,但店面是商业用地,只有40年土地使用权,这是常识,业主应该知道,合同就算写100年也没用,法律规定只有40年,办土地证就只能办到40年。再说,我们销售人员也并未对'产权70年店面'进行宣传 。"

对于帅总关于"使用的是格式合同,全部都写70年使用权"的解释,业主吴先生拿出了一份购房合同。

这份合同显示,某业主购买了"新天地·领域"的一间店面,合同中有这样的字眼:"该地块土地面积为69411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自2008年08月15日至2048年07月22日"。记者发现,这是2012年,新天地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新版"合同,改变了2010年与张先生等业主所签"旧版"合同当中对于土地使用权年限的描述,在"旧版"合同里,同一个地块,同样的地块面积(69411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写成了70年。

国土局:土地使用年限是依据政府出让土地用地性质来决定的

土地使用年限到底谁来定?记者带着问题来到了邵武市国土资源局。

邵武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股长朱光辉表示,房屋土地证上显示的土地使用年限是由政府出让该土地用地性质决定的,住宅用地为70年,商业用地为40年,关于"商住用地"的性质、出让年限根据《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使用权证,按照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分别计算。

朱股长分别向记者出示了"新天地·领域"和"水调歌头"两个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新天地·领域"地块的地类(用途)为:商住。

住建局: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盖章监管,但不做实质性审查

记者看到,"新天地·领域"《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上都盖有"邵武市房地产管理处购销合同专用章",房地产管理处是否有审核购房合同的职责呢?邵武市住建局房地产管理股股长陈安乐表示,邵武市房地产管理处只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备案,防止一房多售。因为全市购房交易多,开发商与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是否出现填写错误、违法违规,管理处并不能一一审核,最终业主还是以"两证"显示的信息为准。

工商局:主动介入,承诺助消费者维权

本网对张先生等业主的遭遇进行了连续报道后,引起了邵武市工商局的关注,邵武市工商局检查大队大队长李顺金主动联系本网,并于5月21日现场接下张先生等人的报案,他还表示,对新天地公司的前期调查已告一段落,现在正收集更充分的证据,为消费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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