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平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调整的公告
2014-04-11 06:41:13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根据《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延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延政办〔2014〕31号)精神,现将延平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职责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4月1日起,原由南平市延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担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划转由南平市延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食品经营过程中的广告活动仍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内容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审查批准、检查。 二、涉及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许可、质量安全和监管工作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信访、行政复议申请、业务咨询等事项请到南平市延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南平市延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599-8061007 特此公告。 南平市延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平市延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
相关阅读:
- [ 03-19]南平浦城完成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
- [ 03-19]福建将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 将严打“地沟油”
- [ 03-06]政协委员张近东提案曝光:保护母婴食品安全要建立全流程追溯机制
- [ 02-17]福建今年将组建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员队伍
- [ 01-30]福州将组织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确保市民餐桌安全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