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法院景区法庭倾心服务旅游经济发展
为旅游案件“订制”5项工作机制
去年11月的一天,江西的陈先生接到一个电话,“您好,我是福建武夷山景区法庭的法官……”经过几分钟的交谈,陈先生终于回想起那令他哭笑不得的现实版“人在囧途”。
原来,去年10月,在武夷山度假的陈先生到高尔夫球场练习打球,见同一球场的福州刘先生是初学者,便热心上前示范挥杆动作,不料却将刘先生头部击伤。支付了医药费的陈先生没了度假的兴致,便返程回了江西。而躺在医院的刘先生越想越生气,以陈先生没有积极探望、没有支付误工、营养、后续治疗等费用,将其告上了法庭。
法庭受理案件后,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在不同省份,相隔遥远,若召集调解、开庭都会增加他们的负担。承办此案的景区法庭庭长余崇斌拿起电话,开始远程办案。几天后,陈先生通过网上银行向刘先生支付了后续赔偿金3000元,这起跨省游客人身损害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除远程办案机制外,景区法庭还有针对旅游行程、食宿、购物、服务质量等纠纷具有不定时、不定点特点,建立“现场调处”机制;针对游客驻留时间短、旅游企业资金周转量大、发生纠纷后都希望快速解决而建立“速裁”机制;为维护武夷山旅游形象,促进商家诚信经营而建立“先行赔付”机制;为提升涉旅审判的社会认同度,实现裁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而建立“判前沟通”机制。
5项机制的建立完善,使得近三年来法庭审结的170多件涉旅游案件无一发回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发生群体性事件。个案平均审结时间缩短6天;共为旅游企业追回资金300余万元。
为旅游行业、管理部门“订制”联动工作室
司法的脚步不能止于审判。为与旅游行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有效对接,及时预防、预警、化解纠纷,景区法庭将司法服务的关口前移,一间“流动”的联动工作室成立了。
去年9月,为使武夷山旅游市场正确应对《旅游法》的正式实施,景区法庭联动工作室针对旅游从业人员的不同群体,分别为旅游行政主管、酒店、旅行社高管、导游员等近2000人解读新法;针对新法中禁止强制购物、自费项目等刚性条款,给该市100余家旅游社规范旅游合同,防止因合同不规范陷入投诉及诉讼;助力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打击旅游虚假信息、旅游低价竞争、旅游拉客等专项行动,及时提供法律意见,规范旅游市场。
1月14日,景区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这是全省唯一一家人民法庭获此殊荣,也是景区法庭自2008年以来连续三届(每2年一届)被省高院评为全省“十佳法庭”、三次荣立集体二等功后,首次获得的国家级荣誉。
☉李晓萍 罗勇安 冯灼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