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2014年新农合补偿方案出台
2013-12-18 07:04:13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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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笔者昨日从延平区卫生局了解到,延平区出台了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该方案在2013年的基础上调整了部分补偿政策,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基金效益和参合农民医疗保障水平。 筹资水平提高。人均筹资水平从340元提高到390元,人均增加5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从60元增加到70元,各级政府补助从人均280元增加到320元。 住院补偿比例提高。除乡镇卫生院和南平市辖区外医疗机构住院补偿仍分别保持在90%和50%外,延平区医院住院补偿比例从75%提高到80%,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从55%提高到60%。 病种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2014年特殊门诊病种新增了地中海贫血,病种补偿达到21种,区卫生局还积极探索将部分罕见病病种纳入特殊门诊病种补偿范围;重大疾病定额补偿将逐步增加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等大病病种,使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达到22类,终末期肾病补偿比例提高到80%,比其它重大疾病高出10%,进一步减轻患者费用负担。 (曹爱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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