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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出台意见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发展

2013-07-01 11:06:28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陈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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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武夷山市工商局出台《实施意见》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发展

本报讯 27日,记者从武夷山市工商局了解到,武夷山市工商局近日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职能,服务家庭农场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加快发展,提高武夷山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根据实施意见,具有武夷山市农村户籍、承包或者流转的土地达50亩以上、租赁期限在5年以上,符合这些条件,即日起,都可以向工商局免费申请注册登记家庭农场。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此次,武夷山市工商局出台关于服务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实施意见,为家庭农场工商注册登记架通渠道,并对申请注册家庭农场的基本条件、申办程序等作出规定,扶持家庭农场做大做强。

据了解,家庭农场可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组织形式,具有武夷山市农村户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作为家庭农场的经营者,允许农户使用自己的姓名作为字号,鼓励农户以货币、实物、土地承包经营权、知识产权、股权、债权、技术等多种形式、方式出资,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注册资本的70%,因场所在农村而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提交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即可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在经营范围方面,为减少不必要的前置审批,实行非禁即入。同时,对家庭农场实行“三免”优惠,免收登记费、工本费以及年检验照费。

“从今年起,他们将与农业、林业等部门协作,建立家庭农场发展引导、服务的示范机制,为家庭农场营造良好的发展软环境,全方位支持家庭农场发展。”武夷山市工商局局长李标进说,希望在武夷山市建起一批具有较大生产经营规模的家庭农场,让这一新型农业经济主体真正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新平台。(本报记者 裴礼辉 李 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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