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14日讯(通讯员 傅歆茹 蔡骏翔)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五年过渡期的第四年,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是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重中之重。在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上,医保部门全面建立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机制,完善救助对象精准识别,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家住松溪县渭田镇潘墩村的潘先生,去年7月诊断出恶性肿瘤,单是医疗费就累计达14万余元,医保报销了7万余元。近期,潘大叔惊喜地收到一笔医疗补助,金额达1.74万元。这笔资金对于身患重病、家庭困难的他来说,如同春天的暖阳,带来了温暖和希望。
“这笔费用帮助我们减轻了负担,没有这个政策的话,花销更大,对于我们家庭贫困的人来说,简直就是天价费用,看不起病。”患者潘先生家属贺常红说。
这笔医疗补助资金,得益于我省出台的《福建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该细则中明确了救助对象分类及认定条件,将医疗救助对象分为五类,其中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属于新认定的医疗救助类别。
与潘兴山一样,松源街道南门村村民杨先生,因患肠癌,2023做了切除手术,医疗费达15万余元,医保报销10.89万元,并享受第五类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补助1.93万余元,个人仅负担2万余元。
“感谢有这么好的政策,给家里减轻负担。我们一直都有交农村医疗保险,医保人员有时候也会入户宣传,讲解得很到位。”患者杨先生家属林丽珠说道。
笔者了解到,《实施细则》中进一步明确了高额医疗费用监测推送的标准及程序,医保部门通过对高额医疗费用患者进行动态监测,一旦监测到这类因病致贫返贫风险较高的人员,及时推送至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组织人员对高额医疗费用负担的对象进行摸排了解,经核查认定后将其纳入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范围,及时给予医疗救助,实现了从“人找政策”向“政策主动找人”的转变,确保救助待遇精准落实到位。
“截至目前,共救助22人,发放医疗救助金额约38万元,极大减轻了参保患者困难家庭经济负担。”南平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松溪分中心工作人员杨为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