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依法宣判一起危险作业犯罪案

来源:东南网 | 作者: | 时间:2023-10-13

东南网10月13日讯(通讯员 郑景俤 陈婉君2023年5月7日,经群众举报,浦城县某某化工有限公司非法储存氢氟酸。氢氟酸具有急性毒性、强腐蚀性,能强烈地腐蚀金属、玻璃和含硅的物体,如吸入其蒸气或接触皮肤会造成难以治愈的灼伤,严重者可致死。

为了周边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浦城县应急局立即部署安排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开展调查,依法对涉案企业的档案材料进行查封,并按程序展开相关责任人询问笔录、现场的专家勘查认定、专业现场测绘、危险化学品(氢氟酸)浓度、成分鉴定、依法对现场违规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氢氟酸)采取扣押,委托第三方安全转移保管。并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要求其在限期内完成现场设备拆除,消除现场隐患,未经许可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涉案人员孔某某非法储存经营氢氟酸的行为涉嫌危险作业罪,5月19日依法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同时注销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期间就本案涉及的现实危险取证问题县应急局邀请市应急局、县检察院、公安局对该案件违规储存点是否具有“现实危险性”进行议案讨论。9月26日,浦城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孔某某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该事件发生后,县应急局针对本案件中暴露出的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未规范经营危化品等问题集中对全县所有危险化学品无仓储经营企业的全面摸排检查,共处罚企业2家,约谈2家,关停1家。同时下发《致全县危化品经营企业的一封信》,对该案例违法行为和后果进行普法宣传。同时县应急局邀请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集中对全县危化企业开展以案示法警示教育,行刑衔接普法宣传,让企业引以为戒,提高认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主体责任担当,共建平安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