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刷新...
东南网讯 建瓯警方经过近2个月的规劝工作,1月20日,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潜逃国外的嫌疑人李某锋回国投案自首。
2019年12月,建瓯警方在打击经济诈骗犯罪工作中发现,建瓯男子李某锋于2018年10月以一张银行卡使用3个月1500元人民币的价格,向谢某某购买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招商银行的银行卡各一张,总价6000元人民币;2019年7月左右,李某锋再次以每张银行卡使用3个月1700元人民币的价格,向他人购买银行卡9张。李某锋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警方随即立案调查。
建瓯公安经侦大队办案民警在调查中掌握到,李某锋已潜逃至国外。为使嫌疑人尽早归案,经侦大队办案民警一方面多次到嫌疑人李某锋的家中,从亲情、责任和出路多方面对其家属展开宣传规劝工作,消除顾虑,配合警方动员李某锋回国投案自首。另一方面,办案民警走访李某锋在国内的其他关系人,形成全方位的劝投功势。在办案民警的不懈努力和强大的政策攻心下, 2020年1月20日,李某锋回国向建瓯警方投案自首。(澹之 吴拧)
上拉加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