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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检察机关构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办案模式

2019-05-20 08:10:43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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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危害经济秩序类犯罪呈现犯罪模式集团化、“科技含量”越来越高、跨区域作案等特点,其中涉众型经济犯罪对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延平区“11.20” 特大传销案,捣毁传销团伙窝点11个,抓获涉案传销组织人员88人,依法批准逮捕69名犯罪嫌疑人,解救被害人30人;顺昌县“1.21”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捣毁4处涉嫌诈骗窝点,抓获涉案人员105人,扣押涉案赃款上千万元;邵武市“12.18”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涉及3000余名被害人,全案涉案金额过亿元。

南平市检察机关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构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专业化办案模式,守护老百姓的“钱袋子”。

先谋后动,积极引导侦查取证

对于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全市检察机关先谋后动,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主动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

延平区检察院抽调10名精兵强将组成“11·20”特大传销案专案组,干警在办案期间,集中地点办公,便于随时沟通协调。顺昌县检察院成立“1·21”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专案组,由检察长亲任总指挥,捕诉联合作战,全院在宣传、车辆保障、技术指导、案件受理和电子数据录入等方面主动配合。邵武市检察院成立“12·18”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专案组,成立2个大办案组8个办案单元,运用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确保案件办理有充分的检力保障。

办案过程中,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案情非常复杂,侦查方向和证据收集都存在不小的难度。为此,检察机关在提前介入阶段,成立预审办案组,引导公安机关规范制作讯问提纲及证据样册等。公安机关对涉案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起,检察机关专案组即指定专人在公安机关驻点,了解案件进展,及时审阅笔录,参与案件讨论,基于涉案人员反侦察意识强、专业技术含量高等特点导致侦查办案进展缓慢,及时建议公安分案,并提出侦查重点。

多向联动,构建一体化办案模式

为了能够及时锁定关键证据,检察干警主动参与公安机关的收网行动,在抓捕现场,检察官就搜查程序、强制措施、电子数据提取、扣押程序等法律适用问题提出意见,第一时间固定关键证据。

顺昌县检察院在办案时,由分管副检察长带领专案组检察官分赴厦门、顺昌两地三处涉嫌诈骗犯罪窝点,亲历办案一线。邵武市检察院在办案时,组织办案人员到公安机关在福州的办案点,围绕现场勘验、电子数据的提取、鉴定和技侦资料的转化等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取证指导意见,并参与了福州地区各窝点的收网行动,进一步指导现场同步勘验的证据收集、赃款物扣押、电子证据勘验等工作。

第一时间受理案件后,延平区检察院邀请南平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侦监处处长到办案一线听取工作汇报,商讨案情,由市区两级检察院对案件证据、定性等问题共同把关,确保案件质量。邵武市检察院向南平市检察院汇报案件后,该案被确定为市院督办案件。南平市检察院指派专人精心指导,召开案件研讨会,就各办案组关于法律定性、证据标准等分歧意见提出统一指导意见。

强化监督,严把案件质量关

案件质量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强化事实及证据审查,认真研判,行使职权。

延平区检察院严格把握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对全案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性质进行综合评判,通过提前介入审查案件,建议公安机关对其中21名情节较轻的犯罪嫌疑人不提请批捕,该意见全部得到公安机关的采纳,其中8名犯罪嫌疑人变更为取保候审,另外13人以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予以释放,为下一步的审查逮捕工作夯实了基础。

顺昌县检察院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从严把握案件质量,强化监督意识,落实客观公正的办案理念,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2人,发出立案监督通知书2份,追捕涉案嫌疑人3人。

邵武市检察院认真研判鉴定意见,逐份审阅案卷材料,对涉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证据情况以及相互关系等关键内容进行逐项梳理,对证据不足、情节轻微的嫌疑人9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及侦查监督、追捕追诉等法律监督职能。涉众型经济犯罪涉众面广,危害性大。我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全力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徐陆锋 林道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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