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检察机关构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办案模式
2019-05-20 08:10:43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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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危害经济秩序类犯罪呈现犯罪模式集团化、“科技含量”越来越高、跨区域作案等特点,其中涉众型经济犯罪对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延平区“11.20” 特大传销案,捣毁传销团伙窝点11个,抓获涉案传销组织人员88人,依法批准逮捕69名犯罪嫌疑人,解救被害人30人;顺昌县“1.21”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捣毁4处涉嫌诈骗窝点,抓获涉案人员105人,扣押涉案赃款上千万元;邵武市“12.18”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涉及3000余名被害人,全案涉案金额过亿元。 南平市检察机关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构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专业化办案模式,守护老百姓的“钱袋子”。 先谋后动,积极引导侦查取证 对于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全市检察机关先谋后动,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主动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 延平区检察院抽调10名精兵强将组成“11·20”特大传销案专案组,干警在办案期间,集中地点办公,便于随时沟通协调。顺昌县检察院成立“1·21”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专案组,由检察长亲任总指挥,捕诉联合作战,全院在宣传、车辆保障、技术指导、案件受理和电子数据录入等方面主动配合。邵武市检察院成立“12·18”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专案组,成立2个大办案组8个办案单元,运用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确保案件办理有充分的检力保障。 办案过程中,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案情非常复杂,侦查方向和证据收集都存在不小的难度。为此,检察机关在提前介入阶段,成立预审办案组,引导公安机关规范制作讯问提纲及证据样册等。公安机关对涉案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起,检察机关专案组即指定专人在公安机关驻点,了解案件进展,及时审阅笔录,参与案件讨论,基于涉案人员反侦察意识强、专业技术含量高等特点导致侦查办案进展缓慢,及时建议公安分案,并提出侦查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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