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福建微博 福建第一社区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南平频道 > 专题 > 正文

松溪县为村级交通安全(劝导)员统一办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2019-01-21 15:59:0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讯 近年来,通过广大村级交通安全(劝导)员在农村交通安全示范劝导站积极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加大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劝导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农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松溪县道安综合整治工作成绩的取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利用农村墟场、庙会、民俗活动、红白喜事等宴席场所,重点针对面包车、摩托(含电动)车超员,未戴头盔、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广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和显见性交通违法劝导工作,及时制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为保障农村劝导员开展劝导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经2019年春运道安工作部署会议研究,决定对松溪县109个村(居)的村级交通安全(劝导)员统一办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参保人范围:第一类年龄18-65周岁,每人每年交保费130元,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残责任赔偿10万元,意外伤害医疗费最高赔偿1万元,赔偿意外住院日津贴100元/日、封顶18000元;第二类年龄65周岁以上的,每人每年交保费100元,意外事故责任赔偿1.5万元,赔偿意外住院日津贴100元/日、封顶18000元。(陈玲)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南平要闻
更多>>南平民生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