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刘某青等人恶势力团伙案
2018-12-20 16:19:1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张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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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讯 近日,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在地图中查看公开宣判被告人刘某青等6人恶势力团伙案。 经审理查明,2018年1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刘某青与罗某某、汤某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手段在南平市建阳区城区范围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建阳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青犯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其余5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至二年不等刑期。(李芳杰 蔡梦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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