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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警方打掉一个“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8-10-16 15:13:4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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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讯(通讯员 丁晨)近日,南平警方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掉一个以车辆抵押贷款为名,实施“套路贷”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破获敲诈勒索案7起。

9月8日,建瓯市民杨先生到建瓯市公安局报案,他经朋友介绍,以大众宝来小轿车为抵押物向建阳一家金融公司借款2万元,扣除各项费用,实际得款15500元。约定按周还款,分12期,每期还款1767元,合同上备注了杨先生的两个手机号码,并添加了金融公司的微信。不久,杨先生的一个手机号因故停用,金融公司却将小车偷偷开走,并通过微信发来信息称杨先生将手机停用,有将车抵押他人嫌疑,构成违约,要求杨先生支付5万元赎车。

建瓯市公安局接警后,认为该案系典型的涉恶“套路贷”案件,组织精干警力开展研判、分析。在南平市公安局相关警种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案件侦查很快有了进展。

经侦查发现,自2018年1月以来,揭某纠集王某、张某、高某、林某等人,注册“车车精品二手车”公司经营车辆抵押贷款生意,通过在微信群及朋友圈发布信息,以“贷款利息低,只要抵押车钥匙,车辆照开”为幌子,吸引被害人办理贷款。表面上贷款利息只有几厘,放贷时却被扣除查档费、家访费、安装GPS费、中介费等费用,实际到手只有贷款总额的70%左右。

为侵占受害人财产,贷款时,揭某等人与受害人签订明显不利于受害人、包括车辆转让合同在内的一整套合同。贷款后,又以安装的GPS断线、超时还款等理由,故意制造并肆意认定受害人违约,将受害人车辆偷偷开走,视还款情况要挟被害人支付贷款额二至三倍的高额违约金,否则将受害人车辆卖掉。受害人为赎回车辆,被迫支付高额违约金,揭某等人从中牟取高额利润。对于拒绝支付高额赎金的受害人,他们的车辆就被揭某等人开走后凭着已签订的合同转卖他人。

警方查明,2018年1月至今,揭某等人共实施“套路贷”作案7起,收取高额赎金2起,转卖受害人车辆4起,扣押车辆待转卖1起。在查明该团伙组织架构、犯罪事实和活动规律后,警方于9月27日组织实施抓捕,将揭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目前,揭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建瓯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解读“套路贷”

“套路贷”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利用受害人急需资金的心理,通过签订虚假或空白借款协议、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单方认定违约等非法手段占有公私财产,或者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的违法犯罪行为。凡是符合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本质特征的“房贷”“车贷”“手机贷”“校园贷”“裸贷”“无抵押贷”等,都属于“套路贷”违法犯罪。

警方提醒市民:大家要切实提高对“套路贷”等犯罪行为的警觉,加强对民间借贷行为与“套路贷”犯罪行为的甄别。在办理借款、贷款时,应选取有正规资质的金融机构,或向亲朋好友请求支援,避免高利贷、利率超过银行数倍、到手现金“打折”、高额罚息、利滚利等霸王条款。如遇“套路贷”应尽可能保存好相关证据,尽快寻求法律途径维权,或向警方报警求助。

警方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线索经查实属于黑恶犯罪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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