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南平频道> 南平民生 > 正文

工人受了伤 拒不赔偿被拘留

2018-09-03 06:51:08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近日,松溪法院在执行傅某洪与李某富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时,因被执行人李某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措施。

据悉,李某富承揽了拆除石棉瓦的工作,傅某洪为其提供劳务。在拆除石棉瓦的过程中,傅某洪不慎从厂房屋顶坠落受伤,造成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全身多发骨折等后果。法院依法判令李某富赔偿傅某洪后续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0余万元。

执行法官发现,李某富在县城有一栋房产,且仍在经营彩钢瓦销售业务,有一定的履行能力,却仍拒不履行,遂对其作出上述处罚决定。(连菲)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南平要闻
更多>>南平民生
  • 新闻图片
  • 生态南平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