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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检察职能 守护绿水青山——建瓯市检察院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小记

2018-06-26 11:00:51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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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建瓯市东游镇党城村“火烧坑”“行岗头”等山场上,建瓯市检察院联合建瓯市林业局对山场破坏现场恢复情况进行勘查。从2013年初开始,由于不法分子为谋取高额利润,采用爆破加堆淋的方式开采黄金,造成党城村几个山场的生态遭受毁灭性的破坏,山下的河流也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据统计,采矿点面积达270亩,矿山堆淋场达315亩,非法获利770余万元。

经建瓯市检察院审查后,目前有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分别以非法占用农田地罪、非法采矿罪被提起公诉。

近三年来,建瓯市检察院打击各种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172件248人,其中批准逮捕35件55人,提起公诉137件193人。

建瓯市地处福建省北部、闽江上游,生态资源非常丰富。近年来,不少人受到利益的驱使,打起了非法采矿的主意,在采矿的过程中不惜破坏生态环境,引发水污染。

为此,建瓯市检察院深入东游镇、玉山镇、房道镇以及龙村乡等生态资源丰富的乡镇开展调研,并主动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多措并举打击犯罪,保护生态环境。同时向当地林业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林业部门加快矿山的修复;与矿山所在的当地政府、建瓯市林业局形成合力,由当地政府制定《矿山植被恢复方案》,从危岩排除、场地清理、覆土回填和植树种草环节开展治理工作;联合林业部门,通过案件复查、实地勘察、效果认证等形式,对矿山的生态修复情况进行跟踪评估。

通过生态修复,党城村“火烧坑”“行岗头”等山场矿石堆淋场土壤覆盖5-10厘米,平整覆土面积达179亩,恢复植被270余亩,播撒草籽、种子400斤,种植树苗9000株,平均成活率高达50%以上。

今年年初,建瓯市检察院与建瓯市河长制办公室还设立了建瓯市人民检察院驻市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由该院生态资源检察科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市河长制办公室指派专人为联络员,进行具体对接联络。联络室的成立,方便了信息互通,对立案监督、监督移送行政执法履职监督、提前介入等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此外,建瓯市检察院还利用世界环境日、爱鸟周举办活动,并进行法律宣传,通过向群众讲解法律法规、以案释法、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提高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从源头上减少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活动。(郑周文婧 范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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