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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四管”工作法促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

2018-06-13 16:36:07  来源:南平文明之光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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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巩固创城工作成果,实现创城工作常态长效,南平市文明委创新提出“主管、监管、协管、共管”相结合的“四管”工作法。

一是落实“主管”责任。明确相关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构建各司其职、相互协作、责任明晰、运转高效的文明城市创建管理格局。主要做好创城体系分工任务;加强民生基础建设补短板工作;加强民生基础建设补短板工作。

二是强化“监管”力度。加强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创城办、市直机关党工委、市委文明办、市效能办等部门监督检查的职能,确保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职责。主要建立健全督查指导机制;媒体持续深化不文明行为监督、曝光活动;将创城工作纳入各单位相关考核内容。

三是构建“协管”体系。充分组织利用好文明劝导队、志愿者服务队等社会力量,参与创城实践,充分调动市民自治文明城市创建的积极性,配合城市管理职能部门开展工作。主要建立文明劝导员队伍;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管理。

四是创新“共管”方式。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同时发挥好市直部门监督、指导作用,创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共同建设管理城市。主要强化市区一体,两级共创;落实责任区制度;探索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途径,不断提升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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