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排放废水 法院依法审理
2018-03-19 08:45:52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王江江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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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光泽县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一起污染环境罪的案件。该案由县检察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20余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执法人员、企业代表出席旁听。 据调查,去年6月,两名被告人为谋取利益在鸾凤乡非法从事竹沤浆生产,在沤浆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碱性废水,未经收集处理便通过两侧无防渗漏的雨水沟排入外环境。据监测数据显示,外排的碱性废水PH值达12.79,鉴定结论为危险废物。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庭审现场,两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法庭将择日宣判。 此案不仅有力地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还对县环保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起到了典型示范作用。 (江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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