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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流域进入禁渔期

2018-03-05 08:40:02  来源:  责任编辑:郑正华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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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政执法部门在闽江水域巡逻

记者从渔政部门获悉,从3月1日0时开始到6月30日24时,福建省闽江流域延平区市标至福州长乐金刚腿的闽江干流江段,正式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在规定的禁渔区内,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闽江流域涉及南平市的禁渔范围由延平区市标至樟湖镇香山村干流水域,禁渔范围占闽江禁渔干流三分之一,管理渔船849艘,占全省内陆渔船三分之一。

闽江是我省最大的河流,是温水性鱼类栖息、生长、繁衍的良好场所,也是中华鲟、花鳗鲡等国家一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生长和产卵洄游场所。近年来,受过度捕捞和生态环境变化影响,主要经济鱼类逐年减少,一些物种濒临灭绝。2017年,农业部完善调整了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把闽江纳入禁渔范围,闽江流域首次实行禁渔制度。实践证明,通过实施禁渔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幼鱼得到保护,鱼类得以休养生息,有效减缓了闽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衰退的趋势。

据了解,2017年开展禁渔期间,南平市渔政执法部门出动50多人次、执法船艇20多艘次、车辆10多辆次,对禁渔水域开展水上和岸线的不间断巡查,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地打击了违反禁渔规定的违法行为。3月1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与南平、三明、宁德、福州等地渔政部门执法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船队,从延平区延福门码头出发,在闽江水域禁渔区域开展2018年度首次联合巡查执法行动。(张 莎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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