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救助案件 开创诉讼监督新途径
2017-12-20 16:44:08 来源: 责任编辑:王俊杰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五年来,武夷山控申部门学习吃透国家司法救助的有关规定,对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时启动救助程序,而不拘泥于在检察阶段抑或审判阶段。善于从日常的涉法涉诉信访中发现救助案源,除向上级院和市委政法委争取救助金并及时发放外,在调阅案卷中发现公安、法院等部门在办案中有瑕疵或违法行为,及时发出检察建议进行纠正和监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将司法救助落到群众心坎上 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及时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司法救助对象往往是困难家庭和弱势群体,如果不能及时救助,就有可能导致一个家庭陷入困境。五年来,武夷山市检察院控申科共受理群众初信初访235件,受理重信重访105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8件,救助金额达23万元;受理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监督案28件;二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被评为福建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其中,三件救助案件金额在3万元以上,省检察院批准的达5万元。 |
相关阅读:
- [ 07-17]芗城区人大开展上半年区检察院诉讼监督工作情况调研
- [ 08-27]法律(诉讼)监督法议案座谈会昨在银召开
- [ 08-11]宁化县人大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执法检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