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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身立法为市容环卫“立规矩” 南平市第二部实体性法规《南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下月实施

2017-10-01 07:54:55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王江江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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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从建筑物高处和行驶中的机动车辆内向外抛掷物品,若违反最高将处2000元罚款;对城市“牛皮癣”治理有了明晰依据,并新增了处理方式;禁止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性车辆维修或者清洗作业……9月29日,这部与南平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南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将于2017年1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南平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城市治理、推动文明创建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完善市容和卫生环境,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该《办法》是南平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所制定的第二部实体性地方法规,也是南平市首部有关城乡建设与管理类的地方法规。据南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王敏介绍,《办法》主要在细化、补充上位法上下功夫,根据南平城市发展的定位和方向,针对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短板,以及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具体行为规范,通过教育、引导和惩戒相结合,解决市容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

为了让《办法》更加“接地气”,立法小组2次书面征求全市副厅级以上领导和各级各部门意见,分3轮到县(市、区)调研,组织召开12场座谈会,多形式多层面广泛征求意见,收集到意见建议近400条。同时,认真分析研究“百日攻坚战”、创城工作中发现的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问题,对高空抛物、店面外溢、占道经营等老大难问题,设置了相应的处罚规定;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进行规范,引导走向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路子,让《办法》既展现南平元素,又闪耀探索亮点。

《办法》共6章41条,包括总则、责任区制度、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办法》采取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方法,对适用范围和治理重点区域、部位只作原则规定,方便各地掌握和为将来预留空间。”王敏透露,在未来,南平市将不断完善关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类法规体系,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陈冰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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