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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问题引家暴 司法调解化纠纷

2017-09-18 09:24:06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王俊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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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建阳区潭城街道永安社区借助司法力量,成功调解一起由赡养问题引发家暴导致夫妻不和的案例。

原来,中年男子余某来到建阳区潭城街道永安社区,说与其妻子吵架,希望社区出面调解。社区调解员叶珍接待了来访者,刚开始乍一听以为是普通的夫妻吵架,可是通过耐心询问才了解到,夫妻二人之间经常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前一天他妻子因赡养公公的问题,执意不让公公在城里的家中居住,两人又发生激烈争执,丈夫冲动之下对妻子动了手。

这时,调解员叶珍意识到问题比想象中严重,情况比较复杂,既涉及到赡养问题,又涉及婚姻纠纷,还因此产生了家暴。

叶珍立即邀请潭城街道司法所所长刘祥鸣帮助,一同来到余某家进行现场调解,对余某妻子进行说服教育。

刘祥鸣耐心细致地讲解了《反家庭暴力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婚姻法》当中关于反家暴和赡养老人的相关条例,先让夫妻双方认识到了各自的错误,意识到了他们自己的行为都违反了法律法规。同时,用推己及人、换位思考的方法,让他们夫妻设想下,如果若干年后自己的子女也不赡养他们,他们是否会难过失望。一行人劝解道,“作为正值中年夫妻俩,不仅要承担起赡养孝敬老人的义务,更要为自己的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把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传承下去,这样才能一家和睦幸福。”

经过2个多小时的调解,余某妻子保证,让公公先到乡下生活,每月付生活费500元,如老人生病可以接上来照顾,以后家庭生活好了老人需要到敬老院,她也同意负责。余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会多想对方的优点,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总是挑对方的缺点,扩大争论的范围和算旧帐,更不会动手,余老汉也同意回老家居住。当事人双方当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

“调解群众矛盾,一定要耐心细致。”刘祥鸣说,夫妻吵架、婆媳不和、邻里矛盾、不赡养老人……大部分基层矛盾纠纷,都可通过社区调解委员会化解。(邓雪 杨艳 陈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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