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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日更是家长成长日

2017-08-18 11:02:53  来源:杭州文明网  责任编辑:王江江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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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国助残日”“全国爱眼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大凡被设定为“某某日”的,都是一些重大而有影响力的公共话题,而家庭教育在不少人看来是“小事一桩”。因此,有人质疑,将它上升到公共日的程度,是否有点小题大做?当然不是!

时至今日,家庭教育仍有众多误区,有强势粗暴,也有溺爱娇纵。《2014中国城乡家庭教育现状白皮书》显示,家庭教育成中国父母最大短板,“家长的教育还经常使用打骂、处罚和唠叨等错误手段来进行”,让家庭教育徘徊在婴幼儿的低能水平,让家长和孩子都成为受害者,搞糟代际关系,破坏和谐的家庭氛围。

纠正这种家庭教育不足,需要善意的提醒,更需要立法手段矫枉过正。所以,我们才要出台专门的《条例》,通过设立“家庭教育日”等法律规定,“父母应当与未成年人共同生活”,“通过多种方式与未成年人团聚和交流沟通,了解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和身心状况”,“父母是家庭教育的直接责任人,应当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等,提醒家长作为家庭教育的具体实施者,自身的文化素养、观念素养、教育水平、心理发展水平和生活态度如何,会直接影响家庭教育的水平,家风建设和家庭发展现代化。

因此,广大家长一定要树立这样的家庭教育新观念,“育人就是育己”,“好父母要和孩子一起成长”。要通过孜孜不倦的学习,或者参加家庭教育培训班,或者主动和心理咨询师和教育专家及时互动,纠正粗暴简单教法,让自己具备科学先进的教育理念、平等温和的教育方法、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阳光豁达的心理养成等,给孩子提供物质保障的同时,也带来充分的精神保障、爱的陪伴,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家长成了现代化家长,孩子才能得到文明而现代的精神营养和物质营养。

依此来看,设立家庭教育日,不但不是小题大做,反而显得非常适当和恰当,顺应民心,符合大势。时代发展需要高质量的教育,高质量的教育离不开厚重的家庭教育的根基。我们应该借助家庭教育日,这个包含较多特定内涵和记忆的节日符号,传达出庄严的教育提醒、公共重视,努力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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