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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全域旅游持续深入发展

2017-06-19 11:31:29  来源:中国旅游报  责任编辑:郑正华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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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导则》的目的和意义,就是要通过指导和规范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促进旅游业发展目标的实现,通过实现旅游业发展目标来体现对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战略部署与新发展理念的贯彻落实

为指导和促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国家旅游局总结一年多来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了《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以促进全域旅游持续深入健康发展。

我国正在进入大众旅游时代。随着总体小康、全面小康和更高水平小康目标的实现,旅游成为我国人民追求健康、快乐和幸福的生活方式。旅游消费的大众化和日常生活化必然导致旅游需求和供给的快速大幅度增长与类型结构的日益多样化,休闲化、体验化、自主化越来越突出。国家以及各个地区要实现旅游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就必须转变旅游业的组织管理、开发建设、生产经营、基础配套、公共服务、推广营销等各方面的思想理念、途径方式、对策措施,实现从景区点旅游向全域旅游的战略性调整。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明确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主要依靠景点景区、宾馆饭店等基础旅游要素的发展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大众旅游新时代的要求。‘十三五’时期,必须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思路,加快由景点旅游发展模式向全域旅游发展模式转变,促进旅游发展阶段演进,实现旅游业发展战略提升。”要“以推动全域旅游发展为主线,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建成全面小康型旅游大国,将旅游业培育成经济转型升级重要推动力、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引领产业、展示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载体、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生力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重要贡献。”

正是在此经济社会大背景和旅游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行业背景下,国家旅游局在去年的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发展全域旅游的工作思路,组织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随之连续召开了两次全域旅游推进大会,并持续开展宣传培训、研究出台规划和指导意见、推动重点领域“旅游+”融合发展等,在全国各个地区、各个层面、各个行业和社会各方面产生了广泛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去年7月在宁夏视察时明确指出:“发展全域旅游,路子是对的,要坚持走下去”。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完善旅游设施和服务,大力发展乡村、休闲、全域旅游”,全域旅游上升为国家战略。

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落实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全面实施《“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和促进全域旅游持续健康发展,国家旅游局组织旅游行政管理、旅游研究机构、重点地区和城市党政机关等方面的力量,认真研究制定了《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


关于制定《导则》的主要目的和重要意义,《导则》第一条进行了权威阐述:制定《导则》是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域旅游的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科学发展、全面发展,持续增加旅游有效供给,切实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旅游需求,指导和规范全域旅游示范区”。具体分析,笔者认为,制定《导则》的主要目的和重要意义包括以下三个层次:

一是在旅游工作中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与落实国家的战略部署。主要体现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其中阐明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

二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域旅游的决策部署。主要体现为按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战略部署和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科学发展、全面发展,持续增加旅游有效供给,切实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旅游需求。

三是指导和规范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这是《导则》制定的直接目的和意义,是前两个目的和意义得以实现的途径和基础。即制定《导则》的目的和意义,就是要通过指导和规范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促进旅游业发展目标的实现,通过实现旅游业发展目标来体现对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战略部署与新发展理念的贯彻落实。

为了保证上述目的和意义得以充分实现,《导则》还明确规定:“本导则适用于国家旅游局公布的所有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包括相关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也就是说,国家旅游局确定的所有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不论行政层级高低和地区、类型,都必须接受《导则》的指导和规范。(吕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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